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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数年的中泰红牛之争有了新进展。

12月29日晚,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红牛”)发声明称,该公司收到深圳前海法院判决书,法院支持其全部诉请:1995年11月10日合资四方签订的50年合作《协议书》第一条有效。即“只有中国红牛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未经书面同意或许可,泰国天丝不得在中国境内生产或承包给其他公司生产或销售红牛饮料同类产品。”

广东省食安保障促进会副会长朱丹蓬表示,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这纸判决,无疑给中国红牛及庞大的产业链合作伙伴带来振奋,也将给中国红牛六年来胶着的系列纠纷和市场战带来深刻影响和实质性的重大转机。

这起始于2016年的红牛之争,由华彬集团实际控制的中国红牛和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下称“天丝集团”)围绕商标、分红、股权等方面掀起密集诉讼大战。2020年底,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明确天丝集团为红牛系列商标所有者;今年5月份,华彬集团一方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在一审判决中判赔逾2亿。

法律涉诉上连吃“败仗”,让华彬集团陷于被动之中,这次凭借“50年协议书”的真实性扳回一城。但天丝集团不打算就此罢手,其于12月30日回应称,该判决是一审判决,目前已启动上诉程序。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长达六年的商标纠纷过程中,中国功能饮料市场早已发生翻天地覆的变化,红牛的市场份额出现缩水。

红牛之争缘起何事?

红牛创始人许书标是一位泰籍华人,其奋斗轨迹也有着白手起家的典型特征。

公开资料显示,许书标1923年8月17日出生于泰国披集省(泰国北部),父亲是中国海南人,母亲是泰国人。

小时候,许书标家境贫困,全家人靠一个养鸭场和卖水果生活,他也很小就出门干活,贴补家用。长大后,许书标第一份工作是公共汽车售票员。

后来,他到兄弟位于首都曼谷的药店帮忙,还当过销售员。这份挨家挨户推销药品的工作,为许书标日后投资制药界打下了基础。

1962年,许书标在曼谷老城区创立一家医药工厂,名为TC制药厂,这也是天丝集团的前身。该厂在抗生素市场赚得第一桶金后,推出了一款“滋补性饮料”,取名“红牛”。饮料中含有糖、咖啡因、纤维醇和维生素B等成分,投入市场不到一年,就已是泰国第二大热卖的功能性饮料。

红牛大卖,于是在1984年,许书标与奥地利人马特施茨共同建立红牛集团,利用合作伙伴的关系开始向奥地利出售红牛饮料,功能饮料这一新类别自此在全世界闻名。

1995年,红牛广告首次出现在春晚中,一句“红牛来到中国”,让很多中国消费者认识了它。

红牛成功打进中国市场,离不开与华彬集团的创始人严彬的联手。严彬出生于山东省,年轻时也曾南下泰国打拼,他所领导的华彬集团主营物业、旅游、国际贸易等。

因红牛饮料含咖啡因、肌醇等需审批才能用于生产的添加剂成分,有了更熟悉中国市场的严彬运作,红牛才得以成功引入中国食品工业(集团)公司、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加入合作成立合资公司中国红牛,并成功取得生产许可批复。

1995年11月,中泰双方股东及设立的合资公司签订了合作期为50年的《协议书》,明确了中国红牛生产销售红牛饮料的独家经营权。

根据2022年12月29日深圳前海合作区法院披露的“ (2019)粤 0391民初725号”判决书(下称“725号判决书”),协议书中第一条载明,甲方(中食公司)、 乙方(中浩公司)、丙方(中泰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或经政府批准的其它名称公司)和丁方(天丝公司)一致同意,只有丙方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甲方、乙方没有得到丙方和丁方书面同意或许可前,不得在中国境内生产或承包给其他公司生产或销售红牛饮料系列产品。

需要指出的是,中泰红牛维他命饮料公司并未实际注册,后经审批成立的合资公司为中国红牛,并由华彬集团实际运营。

与此同时,中浩公司买断浙江金华“斗牛”图商标(商标所有权),扫平了红牛进入中国市场的另一大障碍。但天丝集团原申请的不能获得注册的商标(含斗牛图),也得以注册。这为日后双方的商标权大战埋下了隐患。

华彬集团能否笑到最后?

进入中国后,红牛在度过了前期的市场开拓阶段后,迅速进入发展快车道。

公开资料显示,2003-2015年,中国红牛的销售额从10亿元猛增至230亿元。巅峰时期,中国红牛曾占据80%以上的功能饮料罐装市场。

2012年,许书标去世,他的小儿子许馨雄继任天丝集团。巨大的利益面前,严彬与许氏家族后代的矛盾逐渐爆发。

许馨雄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中国红牛在2015年之前,长达20年时间内从未开过一次董事会,作为第一大股东,许氏家族至今未拿到过一分钱分红。

于是从2016年10月起,天丝集团便对华彬红牛发起商标侵权诉讼,理由是双方约定的授权到期,华彬红牛需停止使用红牛品牌。

华彬集团方面反驳称,协议规定的经营期限为50年,注册公司时,受规定限制才将经营期限定为20年。合作时限成为双方博弈的关键之一。

另外,关于商标归属问题,双方轮番激战。据天眼查显示,“中国红牛”有多条裁判文书,不少案件案由为商标相关纠纷。

2018年8月份,中国红牛向北京高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确认公司对"红牛系列商标"享有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判令天丝集团向中国红牛支付广告宣传费用共计37.53亿元。

该案件于2019年11月25日作出判决,一审为驳回中国红牛全部诉讼请求。中国红牛不服,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中国红牛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明确天丝集团公司享有红牛系列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

当时,中国红牛未能提供50年《协议书》的原件,最高法从而未能认定协议的真实性。2022年2月底,中国红牛才宣布,50年《协议书》已找到原件,并提供给相关法院。

但最高院的判决结果,还是让中国红牛陷入被动。2021年12月3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华彬集团旗下三公司赔偿原告天丝集团经济损失1亿元;2022年5月7日,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同样判决赔偿原告天丝集团2.19亿元。

关于合作期限方面,中国红牛向广东深圳前海法院状告天丝集团,一审“725号判决书”显示,《协议书》第7条约定的有效期限为50年,但由于按照原国家计委、经贸委、对外经贸部于1995年6月20日首次联合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等部门规章,“外国牌号无酒精饮料(含固体饮料)生产”属于限制类的外商投资项目,合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0年。

为突破此限制,提交审批的经营合同约定年限为30年。合营章程也为符合当时的商标授权规定,规定合营期限为20年,约定期满后再办理延续登记。

而且,对于中国红牛提交的协议真实性,经司法鉴定为真。至此,法院一审认为涉案《协议书》第一条依法成立,且不存在无效的情形,即原告红牛公司具有的50年独家经营权约定不变。

天丝集团则回应称,“725号判决书”系该基层法院所作出的一审判决,且北京红牛声明系故意断章取义,天丝集团已提起上诉。

有法律人士指出,民事案件是二审终审制,民事判决只有在终审后才生效,泰国天丝集团提出上诉,意味着一审的判决结果还无法生效。

功能饮料市场早已“变天”

红牛之争尚未有最终结果,但可以肯定的是,多年的拉锯战已对中国红牛的销售额产生影响。

媒体引用数据称,红牛在中国市场的销售额在2015年达到最高的230.7亿元之后,到2017年缩水至为196亿元,跌至200亿元以下;2019-2021年,产品销售额虽回升至220亿元以上,但仍未回到2015年的水平。

据欧睿国际测算,我国能量饮料销售额由2014年的234.93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447.78亿元,年复合增长率高达11.35%。但红牛的市场份额已由2015年的57.2%缩减至2020年的41.2%。

与此同时,其他功能饮料品牌正在纷纷崛起,根据国金证券的数据,2020年,东鹏特饮、体质能量、乐虎的市场占有率分别达到15.4%、9.2%、6%。

纷争双方天丝和华彬,也各自另起炉灶。2017年,华彬集团推出了全新能量型维生素饮料品牌“战马”,由华彬快速消费品集团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

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战马完成销售额7.16亿元,显然距离“再造”一个红牛还有一段距离。

而天丝集团自2019年起陆续上市了红牛安奈吉饮料、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进口、国产)、红牛维生素牛磺酸饮料以及红牛维生素能量饮料等,与“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中国红牛)包装、装潢十分相似。

但这种另起炉灶的做法,可能对红牛品牌造成伤害。竞争对手东鹏饮料曾在调研中直言,市场上多个红牛品牌的格局其实对红牛品牌是一种伤害,也同样影响消费者和渠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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